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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第一個直覺反應就是梅雨  

五月是梅雨的季節!


 
五月還想到什麼?    

今年的五月有我的事了 

因為五月也是報稅的日子

   

從以為不用繳

到怎麼要繳這麼多  

到想逃漏稅    

到面對國稅局    

到選擇怎樣繳 

到原來不用繳



天啊!

這個五月讓我感覺像坐了趟雲宵飛車 

幸好最後安全下車!^^



話說是這樣了啦 

小潔記事當然要記點事


 


話說

5/13

出售房屋要計算財產交易所得,可以下列二種方式計算:

一、 若能提出交易時之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相關可減除之成本及費用項目說明如下:

(一)成本方面:包括取得房屋之價金、購入房屋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或公證費、仲介費等),於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

(二)移轉費用方面:為出售房屋支付之必要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

(三)至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於出售前支付之各項費用,除前述轉列房屋成本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用外,其餘如使用期間繳納之房屋稅、管理費及清潔費、金融機構借款利息等,均屬使用期間之相對代價,不得列為成本或費用減除。(以上是網路資料) 

就是↑這些讓我頭痛欲裂

有賺還好,但降價求售而無實質交易所得,卻因未能提示完整的證明文件,
(這完整文件指的是有開立統編的發票憑證)
所以小潔須按財政部頒布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核課綜合所得稅  真冤啊。

自從抽完號碼牌後 我和陳大哥算了算 如果用這方式報稅 我真會失血過多!!



忐忑不安~有想過逃稅好了 這時當會計師的嚴太太指了條明路給我

二、 如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而未能提出符合規定之房屋成交價格及成本費用等證明文件者,可適用財政部頒布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標準(每年或有變動)

這樣算來~ 出售房屋座落縣轄市:依房屋評定現值(核定契稅)的百分比計算。

224700*19%=42693
小潔有3間
42693*3=128079
所以所得收入要報$128079


也好~
總比第一條因沒有發票憑證要報所得收入$180000(300萬*6%)的好

雖然12和18差沒多少(因為一樣破10) 但起碼容易入睡了!



5/18

抱著必繳的決心 騎著我的愛駒 來去報稅了!

每次停車我都會想:為什麼大家都不倒車入庫 如果倒車入褲 要牽出來時 不是比較好牽嗎? 




上次來已經有先調所得、扣除額出來了

嚴太太有交待我要拿綠色的表格寫   但看到一堆密密麻麻的字  我的頭就暈

常寫錯字又填錯地方    為了不浪費國家資源

所以直接抽號碼牌    請服務人員幫我報稅好!



拿出了三張契稅單給服務人員

然後又拿了阿爸 阿母 公公 婆婆的身份證資料

服務人員說:用不到!



我問:怎用不到?    

服務人員問:還有沒有其它收入?

我說:沒有!


服務人員說:夫妻合併報稅收入要超過52萬 才會繳到稅 你們還有兩個小孩

根本就扣不到稅金


我問:可是我買賣房屋不是要繳12萬多嗎?

服務人員說:是要報12萬多的所得收入 不是要繳12萬多!


我問:意思是...我根本扣不到稅?

服務人員說:目前看來是的!


我又拿出扣繳憑單問:銀行利息支出?

服務人員說:用不到


我高興的說:反正扶養的身份證號碼都帶來了 就幫我填一填吧!

服務人員說:如果稅金單來有誤 7月還可以申訴 到時再填也行


我爽在心裡的說:害我不甘心到不能睡 早點遇到你就好了!   

服物人員開玩笑的說:不然這筆錢別跟你先生說 就藏起來當私房錢吧!





回到家後

我開心的跟陳大哥恭喜 繳不到 

這筆錢根本我們就搞錯了 (那幾天睡不著覺時還罵政府是賊 搜哩!^^)

這要〝報〞的所得收入不是要〝繳〞的所得收入啦!




不讀書就是這樣

光被自己嚇就嚇死了



身邊遇到的專業人士也都教了我們方法如何節稅

可是就搞錯一個〝報〞字的正確用法

窮緊張到爆    好像世界末日一樣


總之~寫這篇是要告訴自己無知真會讓人陷入煎熬的深淵啊





今年的五月

我也才知道 

原來也是這夏日雨~阿勃勒盛開的月份!^^



錙銖計較的過日子這麼久 從沒認真停下腳步看看身旁的植物




來它們就這樣靜靜的佇立在那~ 每天會經過的地方



開始學習多留心... 放慢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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